根据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研【2017】34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拟对已经1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无法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的;1名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共2名)公告如下:
姓名 | 学号 |
毛淑英 | 51131600111 |
黄莺 | 62141600014 |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提请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复核,超过公告期的,中心不再受理。学校对于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32529411。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