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e fix template bug


.HHe fix template bug
HHe fix template bug

学生事务丨关于评选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PA)2023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3-03-07 编辑:品牌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校发文件精神,参评对象为我校202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含春季毕业生,不含推迟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华东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请拟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完成以下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3月17日截止)

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号)规定的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若申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即可(无表格,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要求,本年度获得学校推荐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需登录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填写表格进行申报,具体填写申报方法待学校收到相关要求后另行通知。);若申请校优秀毕业生,则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表格信息之后保存提交。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

*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同时学生如申请,申请后务必主动告知辅导员老师,以便辅导员与院系核对学生的系统申报是否成功,以免因学生本人未告知、未申请或填写错误而产生无法补救损失。

(2)同时填写《经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PA)2023届优秀毕业生参评申请表》http://fn8tf2wv5ow6rfe4.mikecrm.com/Bf7VURE,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在附件中上传扫描件(未上传无法做有效评估)。

(3)注意:需同时完成以上两个步骤方为申请完成。截止时间为3月17日,逾期未申报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评选办法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及《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优秀毕业研究生量化评分表》执行,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3月17日前发送邮件至pdecsa@fem.ecnu.edu.cn。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选全程接受所有相关同学咨询。

联系方式:pdecsa@fem.ecnu.edu.cn。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优秀毕业研究生量化评分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3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