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校发文件精神,参评对象为我校2021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推迟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请拟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完成以下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4月8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优秀毕业生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即可。详细操作方法请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注:已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系统”步骤:在学生信息系统(https://xgxt.ecnu.edu.cn/#/login)登录页面点击“前往ECNU统一认证”,点击“微信登陆”,打开企业微信的“扫一扫”去扫网页版上的二维码,如果电脑页面跳转回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前往ECNU统一认证”后可以自动登录。)
学生如申请,申请后应主动告知班主任老师,请班主任核实系统申报是否成功,因学生本人未告知或未申请而产生的遗漏情况、因学生本人填写而产生的错误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同时填写《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PA 2021届优秀毕业生参评申请表》http://fnhsz5zee0db6zzc.mikecrm.com/Rg2QqKv ,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在附件中上传扫描件。
(3)需同时完成以上两个步骤方为申请完成。截止时间为4月8日,逾期未申报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办法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及《量化评分细则(试行)》执行,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4月4日前发送邮件至xssw@ecnumba.com。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评选全程接受所有相关同学咨询。
联系方式:021-32526439;xssw@ecnumba.com。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doc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日